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具体应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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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1 | 提问时间:2020 08/09 23:41
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020 08/09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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