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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专票认证开红字是否退回蓝票
84785041 | 提问时间:2020 08/09 00:40
小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2020 08/09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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