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土地出让金交纳后,记入无形资产 ,开始摊销,按照现行土地使用年限工业用地 50年,商业用地40年,等到土地上面厂房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把无形资产转到固定资科目,假如这样和房屋一起折旧,那么无形资产(土地出让金)也随之折旧20年,这样会计处理正确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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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2 | 提问时间:2016 07/15 09:08
因为现在征收房产税时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作为房产原值,这样有的老师就把土地出让金合在房产原值当中。如果单独核算土地出让金作为无形资产,那就不应对土地出让金征收房产税(关于包括土地出让金合并缴纳房产税是有文件的)
2016 07/15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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