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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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2 | 提问时间:2020 08/05 16:41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小李月薪3万元,父母都已年满60岁,可以扣除赡养老人的2000元专项扣除,并且有住房贷款要还,还可以扣除1000元贷款利息,所以他每月的专项扣除费用为3000元。
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他每个月的应预扣预缴税额为:(假定按照北京五险一金扣除比例22%计算)
1月份:(30000-30000*22%-5000-3000)*3%=462
2月份:(30000*2-30000*22%*2-5000*2-3000*2)*3%-462=462
3月份:(30000*3-30000*22%*3-5000*3-3000*3)*10%-2520-462-462=1176
由于3月份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46200,已经适用于10%的税率,所以3月份的应预扣预缴的个税金额有所增加。
如果继续计算全年,那么,小李在第10个月的时候的应纳税金额为154000元,将按照20%的税率计税。
按照这一计税方式,纳税人当年度初始月份的预扣税金额较少,越往后可能出现扣税的金额增加。
总之,只要你的年收入出现跨税率的情况,你就会面临年初时交税金额减少,但越往年末月交税金额会增加的情况。而年收入在36000元以内的,由于税率始终保持在3%的水平,所以不会出现月交税金额增加的情况。
2020 08/0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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