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60分)
1.山东的甲公司因需支付货款100万元,于6月3日开出一张由辽宁的戊公司作为付款人的出票后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票据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栏写明“不得转让”字样。丙公司由于欠丁公司货款45万元,遂于6月20日将此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
(1 )如果丁公司在7月2日向戊公司提出承兑,遭到戊公司拒绝,请问丁公司是否拥有此票据权利,如果拥有,则丁公司应如何行使票据权利?
(2 )如果乙公司没有在背书栏填写“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在7月2日向戊公司提出承兑后,戊公司同意到期承兑。后丁公司由于融资于需要将此票据在8月5日贴现给A银行,已知同期银行年贴现率为4.8%,一年按360天计算,则A银行实付给T公司的贴现金额是多少?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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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89 | 提问时间:2020 08/05 10:53
(1)丁公司依旧可以享受这个票据权利,只是说丁公司不能对这个乙公司进行追索,可以对除了乙公司的其他前手进行追索。 (2) 贴现净额100-100×4.8%/360×(3%+26%)
2020 08/0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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