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经济损失扣除最高限额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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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84784995 | 提问时间:2020 07/29 21:07
你好,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为按工资20%扣除520(=2600*20%)元之后工资剩下2080,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200,所以最多只能扣400=(2600—2200)
2020 07/29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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