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购进物品正常渠道捐赠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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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48 | 提问时间:2020 07/29 14:09
您好,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
根据此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捐赠属于无偿赠送,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2020 07/29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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