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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房产税法律制度中说,房屋出租原则上出租人为纳税人,但在无租使用的情况下,承租人实际受益,因此由承租人代为缴纳。我想问无租使用是什么意思?既然无租了,为什么会有承租人?
84784954 | 提问时间:2020 07/28 15:22
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免收租金期间和无租使用的区别有2方面。 一、免收租金期间和无租使用实质上是不同的,前者是一项租赁交易,后者则属于无偿出借。 (1)免收租金期间是存在发生的租赁事实的,并在租赁交易中,租赁双方约定一定时期租金为零的行为。 (2)无租使用可视为无偿出借,而非租赁交易行为。无租使用应理解为整个合同期内不支付租金而使用房产的行为。 二、房产税处理对象不同。 (1)免收租金:免租期的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2)无租使用:在无租使用情况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主体仍为产权所有人,只是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2020 07/2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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