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A是总包,B是分包。B公司从A公司承包了一个200万的工程,但是B公司把工程以150万转包给C公司了。那么B公司账务怎么处理呢?
B公司要给A公司开200万(9个点)的建筑服务发票,可以让C公司给B公司开150万(9个点)的建筑服务发票用来抵扣吗?
这种情况能不能适用差额征税呢?
麻烦老师解答一下吧,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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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84784965 | 提问时间:2020 07/16 14:21
你好,同学。
你这个不属于差额征税的情况,你这是开出作为收入,收到发票作为进项抵扣处理。
2020 07/1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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