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提单不是物权凭证,是不是说取得空运提单不代表取得物权,如果开证行是收货人,那么物权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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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0 07/14 13:26
在途中运输的货物当然是动产,提单也就是动产所有权凭证。动产所有权变动的公示方法是交付,交付了提单,即能够产生所有权变动的法律后果。然而,对提单的拥有,并不等于无条件的拥有货物的所有权,也就是说,提单的转移或转让产生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仍应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是只有当提单所代表的货物正处在海上货物运输期间,提单才是该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二是提单的转让人对货物必须具有所有权;
三是转让人必须具有转移所有权的意图;
四是提单可以是一式多份,通常为一套正本提单,一式三份,每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当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均失效。此后,无论谁持有提单,均不能再向承运人证明其对提单项下的货物享有所有权;五是提单持有人主张其对提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提出。我国《海商法》规定其时效为一年。
其实,对于物权凭证来说,还是有很多的特征的,有的提单四可以作为物权凭证的,但是并非所有的提单都是物权凭证。而航空运提单是物权凭证吗这个问题,我们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条件的,只有符合相关的条件,才是可以作为物权凭证的。
2020 07/14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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