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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现在是有四家企业甲乙丙丁,甲方是购买方,乙丙是中间商,丁是厂家,丁给丙的价格是350,丙给乙的价格是420,从账面丁给甲方供货并开发票单价是420元,甲给丁直接打款,丁把多余的70直接转给丙,丙再给乙转40,我们公司是丙,我们要每月和丁以350的价格结算他给甲供的货,因为丁不垫资,丙要垫资,我们领导说想和丁共同建立一个共管账户,可以这样吗?我们要怎么做这样的业务最合适,要怎么做账,求老师解答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0 07/13 10:23
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您好,我觉得从您的表述来看,实际上丁和丙在账面上都没有任何关系,,乙丙这样就都不确认收入的是吧
2020 07/13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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