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M企业委托N企业加工一批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7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00元,增值税为1300元,另支付消费税5000元,材料加工完毕后收回,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要求:
(1)编制发出加工材料的会计分录
(2)编制支付加工费及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3)编制支付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4)编制收回加工材料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87 | 提问时间:2020 07/09 09:39
借 委托加工物资 7万
贷 原 材料 7万
借 委托加工物资 1
应交税费 0.13
贷 银行存款 1.13
借 应交税费 消费税 0.5
贷 银行存款 0.5
借 原材料 8
贷 委托加工物资 8
2020 07/09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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