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南京五金公司赊销甲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12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6%,货已发出,并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3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产品实际成本为83000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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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0 07/06 21:42
你好
借;应收账款 120000*1.16+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0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00*16%,银行存款 3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3000, 贷;库存商品83000
2020 07/06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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