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甲、乙是某公司员工(居民个人),二人每月工资收入均为5 000元,专项扣除均为800元,专项附加扣除均为2 000元,均无免税收入和其他法定扣除项目。2020年1月两人均获得公司所发2019年一次性奖金,甲为36 000元,乙为36 001元。
(1)如果采用单独计税法,甲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元,乙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元。
(2)如果采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法,甲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元,乙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元。
(3)如果采用单独计税法,你认为乙的全年终奖零头1元()。(请在“要”还是“不要”中选填)
(4)根据(1)和(2)的计算结果,你认为最好采用()。(请在“单独计税法”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法”中选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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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0 06/24 13:56
您好
如果采用单独计税法,甲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080)元,乙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390.1)元。
如果采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法,甲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元,乙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元。
甲个税=5000*12+36000-800*12-60000-2000*12=2400*3%=72元
乙个税=5000*12+36001-800*12-60000-2000*12=2401*3%=72元
如果采用单独计税法,你认为乙的全年终奖零头1元(不要)
根据(1)和(2)的计算结果,你认为最好采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法)
2020 06/2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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