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9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产品销售收入500万,销售成本300万元,销售费用40万元,管理费用35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5万元),当年出租固定资产收入40万元,购买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准予税前扣除的税金30万元,经批准向企业职工集资100万元,支付年利息15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 ,通过县级人民政府向南方遭受雪灾地区捐款20万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会计利润总额;
2)计算业务招待费应当纳税调整的金额;
(可不写调整方向)
(3)计算国债利息应当纳税调整的金额; (可不写调整方向)
(4)计算职工集资利息应当纳税调整的金额;
(可不写调整方向)
(5)计算捐款应当纳税调整的金额; (可不写调整方向)
(6)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可不写调整方向)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4953 | 提问时间:2020 06/24 13:34
你好
(1)计算该企业会计利润总额;
500减300减40减35加上40加上10减30减15减20=180
2)计算业务招待费应当纳税调整的金额; (可不写调整方向)
扣除限额;500*5/1000=2.5,5*60%=3,需要调增2.5万
(3)计算国债利息应当纳税调整的金额; (可不写调整方向)
调减10万
(4)计算职工集资利息应当纳税调整的金额; (可不写调整方向)
调增15-10=5万
(5)计算捐款应当纳税调整的金额; (可不写调整方向)
扣除限额180*12%=36,不需要调整
(6)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可不写调整方向)
180加上2.5加上10减10=182.5
2020 06/24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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