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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2018年年底,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客户同时销售A、B两种商品,售价分别为10000元、50000元,合同价款为45000元。甲公司应于合同开始日向客户交付A商品,45天后交付B商品。两项商品全部交付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合同对价45000元。假设A、B两种商品分别构成单向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请老师帮忙编制交付A商品、交付B商品的会计分录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0 06/22 20:25
小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交付a 借:合同资产 7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20 06/22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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