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跨地区外地经营外经证的办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呀?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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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2 | 提问时间:2020 06/19 09:30
你好,参考一下,
《外经证》已于2017年改革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2017年9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对纳税人跨区域经营税收管理事项进行了改革,简单地说,是把外经证改成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把“外经证”税收管理事项按其管理实质,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所以,申办流程及使用方式有一些忙变动。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办理条件
1、纳税人税务登记状态正常,并且报验地在本省内的
2、纳税人不是跨区税源登记(比如在外县市提供不动产租赁的,不属于跨区税源登记)
3、纳税人无逾期未核发销的外管证
4、纳税人己办理过ca证书(即开票金税盘)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办理流程
一、工程合同需先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登陆金税盘系统;
三、选择主管税务机关;
四、点击涉税办理事项-证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五、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内容,完成后选择“确定;
六、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内容,填写无误后,选择“确定”。注意:页面下面可上传附列资料。
七、填写表单完成后,点击“确认”后,使用ca签章加盖电子印章,再点击“确定按钮”,就会出现回执页面pdf表单,点击确认,可打印对应的内容。
八、查看办理结果;
税务人员审批通过后,可以在办税桌面的提醒事项中看到对应的办结通知书提醒记录;也可以点击“事项进度查询”,查看审批进度。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延期方式
原“外经证”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180天,超过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限。
税总发〔2017〕103号文件,更是全面取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税务机关不再按照180天设置报验管理的固定有效期,改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合同延期的,纳税人可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
异地经营的交税方式
外出经营建筑劳务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应在工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在公司所在地的主管地税分局缴纳。
2020 06/1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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