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属于无形资产,为什么在签订相关软件销售合同后,开票时候是13%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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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0 06/18 15:0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bai、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规定,自2000年6月24日~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如果没有分开核算自行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的,不享受退税政策
2020 06/1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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