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简易计税项目征收率为3%;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销售商品的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该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请编制相应的账务处理。
(1)向乙公司采购A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800 000元,增值税额为104 000元,发票账单已经到达,增值税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货物尚未到达,货款已经支付。
(2)向丙公司采购B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为50 000元,增值税额为6 500元,增值税经税务机关认证可以抵扣,材料已经到达验收入库,企业开出并承兑不带息商业汇票。
(3)销售甲产品5 000件,不含增值税的单位售价为250元,单位成本为150元,货款尚未收到。
(4)支付上述采购B材料的货款。
(5)购入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为900 000元,增值税额为117 000元,经税务机关认证可以抵扣,发生的安装调试费用3 000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及安装费用均以银行存款支付,设备已经交付使用。
(6)收购农副产品,实际支付价款160 000元,农副产品已验收入库,增值税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
(7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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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6 | 提问时间:2020 06/15 20:09
1.借在途物资8000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104000贷银行存款904000。2借原材料500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00带应负票据56500。
2020 06/15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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