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批产品,合同约定该批产品将于三年之后交货。合同包含两种可供选择的付款方式。即以公司可以在三年后交付产品时支付595508元,或者在合同签订时,支付50万元,乙公司选择了在合同签订时支付50万元货款,该批产品在实际交货时控制权转移,2020年初甲公司交付了该产品。不考虑增值税,该业务的内含利率为6%。甲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怎么做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70 | 提问时间:2020 06/09 19:52
请您稍等,我来看一下题目
2020 06/09 20:24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CPA广告投放的原理是什么? 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