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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工程中标价300万,2016年已经一次性开完给甲方,甲方已支付工程款270万,剩余30万今年要求甲方支付时,甲方要求重新开具一张30万的发票给甲方,实际总共开票330万,收到工程款300万,请问最终往来不平,该如何处理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0 06/04 11:48
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这个建议1要求原来开给业主方的发票红冲30万,再重开。2,如果业主不同意,建议本次开票只做税金,税金部分冲原来的收入。然后附工程结算报告,证明工程最终金额为300万,然后让业务部门打申请进行详细说明,领导签批作为入账的依据。
2020 06/04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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