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企业,一般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去年有进项,但去年电子税务局申报时忘记填附表四里面的加计抵减项。现在要怎么才能享受去年的加计抵减金额?一直到现在进项都大于销项。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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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2 | 提问时间:2020 05/22 09:10
你好,同学。
你这进大于销,就不存在 交税,抵减是没有太多意义的。
你要备案,然后填写符合表,然后才可享受
2020 05/22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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