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验资户通过中介的操作以股东的名义存入了投资款(验资户是刚成立的时候验资的,验资完之后就转走了,7天后转走,时间是2016年5月份左右),然后又以法人的名义借款提出来了,作为公司来说,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笔账?如果按实缴的方式做,是不是法人要还这笔借款?还有还相应的利息?或者如果我们不处理这笔账,得不得?就按认缴的方式做账?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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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84785013 | 提问时间:2020 05/15 09:51
那你只能做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这笔钱还得还回来
2020 05/1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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