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收付实现制计提上月发放上月工资,那么,2019年的科目余额表,应付工资的贷方金额就是计提(2018.12--2019.11)的工资,借方就是发放(2018.12--2019.11)的工资,汇算清缴,是按科目余额表的贷方借方金额直接填写,还是“贷方金额减去计提2018.12然后加上计提2019.1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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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43 | 提问时间:2020 05/06 18:47
工资是当月计提次月发放的,就是用贷方金额减去的
2020 05/06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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