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税法规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无形资产按照10年摊销。甲公司各年的税前会计利润均为10000万元。本年有关科目的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年初余额为3000万元,年末余额为5000万元;坏账准备年初余额为300万元,本年计提200万元,年末余额为500万元。
(2)库存商品年初余额为25000万元,年末余额为300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年初余额为2000万元,本年转回400万元,计提100万元,年末余额为1700万元。
(3)商誉年初余额为8000万元,年末余额为8000万元;商誉减值准备年初余额为0,本年计提1000万元,年末余额为1000万元(假定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4)无形资产年初账面价值为7200万元(其中成本为8000万元,累计摊销800万元),年末未计提减值准备前账面价值为6400万元(其中成本为8000万元,累计摊销1600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年初余额为0,本年计提100万元,年末余额为100万元。
要求:对甲公司上述企业所得税相关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5011 | 提问时间:2020 05/06 15:07
借 信用减值损失 200
贷 坏账准备 200
借 存货跌价准备 300
贷 资产减值损失 300
借 所得税费用 200*25%=50
贷 递延所得税负债 50
借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
贷 所得税费用 50
2020 05/06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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