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建固定资产的费用能否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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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0 | 提问时间:2020 04/28 23:16
您好,根据财税〔2018〕54号第一条,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所以,您可以享受政策,一次性扣除。也可以就分期计提折旧的方式每年分别扣除。
2020 04/28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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