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公司2018年税前会计利润为1 000万元, 所得税税率为25%, 当年发生如下业务:(1)库存商品年初账面余额为200万元,已提跌价准备80万元;年末账面余额为350万元,相应的跌价准备为110万元。
(2)甲公司的商标权自2017年初开始摊销,原价为90万元(税务上对此原价是认可的) ,无残值,会计上采用5年期直线法摊销, 2017年末 商标权的可收回价值为40万元,税法上则采取10年期直线法摊销。
(3) 2017年10月1 日购入丙公司股票,初始成本为80万元,甲公司将此投资界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7年末此投资的公允价值为110万元。2018年3月2日甲 公司抛售了丙公司股票,卖价为120万元,假定无相关交易费用。
(4)应收账款年初账面余额为50万元,坏账准备为10万元,年末账面余额为30万元,坏账准备为2万元。
根据以_上资料,作出甲公司2018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单位: 万元)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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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1 | 提问时间:2020 04/28 15:37
您好,同学。
你这里会计利润为 1000万
调整项为
减值+120,+240
摊销 -90/5*75%,+32
公允,+30
坏账,+2
应纳税所得 1000+120+240-90/5*75%+32+30+2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2020 04/2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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