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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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0 04/12 17:12
你好!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
(1)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不能以此来作为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2)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重新开具原始凭证当然也应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进行。
说明原始凭证的有些内容是可以更改的,但必须按照规定更改,不得随意涂改。同时如果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就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因为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是反映经济业务事项情况的最重要数据,如果允许随意更改,容易产生舞弊,不利于保证原始凭证的质量。
2020 04/12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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