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甲公司(一般纳税人)向乙公司一次购入3套不同型号且具有不同生产能力的设备A、B、C。甲公司为该批设备共支付价款5 0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00 000元,保险费17 000元,装卸费3 000元,全部以银行转账支付;假定A、B、C设备分别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公允价值分别为1 560 000元、2 140 000元和1 300 000元,相关费用按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分配计入成本。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请计算甲公司的设备A、B、C的入账价值并进行账务处理。(请写出计算步骤及说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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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24 | 提问时间:2020 04/09 13:53
您好,学员,
①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包括购买价款、保险费、装卸费等,即:
5 00万+17 000+3000=5 020 000(元)
②确定 A 设备、B 设备、C 设备的价值比例:
2020 04/09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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