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会计分录,其中子公司留存收益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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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0 03/30 14:35
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不属于会计意义上的企业合并,母公司个别报表应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第四条规定处理。如果此处B公司是A公司新设的,设立后一直是A的全资子公司,则吸收合并时,直接将B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其中该项长投为权益法调整后的账面价值)并入A的报表,将B吸收合并完成日的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直接并入A公司单户报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但是,B公司在吸收合并完成日之前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不纳入A公司的单户报表。
2020 03/30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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