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异地预计预缴增值税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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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42 | 提问时间:2020 03/30 09:07
第七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问下你税局的要求
2020 03/30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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