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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关于个税综合所得扣缴计算,例如员工在2019年9月开始入职申报个税,四个月工资20000元另加年终奖50000元一共70000的收入,在计算个税是不是用(70000-20000)*10%-2520=2480元,该员工应缴纳的个税金额为2480元。这个年终奖在2019年没有计提,在2020年1月份发放,在个税系统里还没有申报这50000元,不知道如何申报,以及是如何扣缴个税,另如果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扣除是50000/12个月=4167 按月度扣缴是10% 应该是50000*10%-210=4790元,请问一下老师我应该如何操作!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0 03/15 19:46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 没有申报50000你是什么意思? 你是说年终奖单独计税吗? 你如果之前没有和工资合并,你就只有单独计税年终奖处理了
2020 03/15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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