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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您好,我刚入职新公司,原同事只跟我交接了两天,现遇到的问题是,法人通过银行存款提取备用金,他们之前做的都是借其他应付款-法人名字,贷银行存款。而且现在其他应付的余额-法人名字的余额在借方,这样合理吗?(根据我的理解不是做其他应收吗) 如果按照他的做法,做了其他应付,后续法人使用了备用金的时候怎么做分录呢
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0 03/12 12:00
立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是可以,应是最初企业是向法人借款,所以做到其他应付款,就一直用其他应付款 现在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法人还款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020 03/12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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