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向B公司开具一张出票日期为2018年6月5日,金额为5万元的,见票后3个月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6月10日A公司向其开户银行提示承兑,银行于当日承兑,6月11日A公司将票据交付给B公司,7月10日B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C公司。9月12日,C公司请求承兑银行付款时,银行以A公司账户内只有5 000元为由拒绝付款。C公司遂要求B公司付款,B公司于9月15日向C公司付清了全部款项。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B公司向A公司行使再追索权的期限为( )。
A.2018年12月5日之前
B.2018年12月15日之前
C.2020年6月5日之前
D.2020年9月10日之前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初级职称#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0 03/07 12:10
你好,这个题 的答案是第四个,持票人对商业汇票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到票日起2年
2020 03/07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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