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自已研发的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产生的差额,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不明白为啥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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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4 | 提问时间:2020 02/25 21:49
对于研发支出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如果符合税法加计扣除的条件,则由于税法允许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计算每期摊销额,即计税基础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175%,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于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按照所得税准则的规定,不确认有关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2020 02/25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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