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收入所一一对应的收费项目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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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3 | 提问时间:2020 02/13 12:49
医疗会计制度相关的规定如下:
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本科目应设置“门诊收入”、“住院收入”两个一级明细科目。
(一) “门诊收入”一级明细科目
“门诊收入”一级明细科目核算医院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该一级明细科目下应当设置“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结算差额”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其中:
“药品收入”二级明细科目下,应设置“西药”、“中成药”、“中草药”等三级明细科目。
“结算差额”二级明细科目核算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因医院按照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认的应收医疗款金额与医疗保险机构实际支付金额不同,而产生的需要调整医院医疗收入的差额(不包括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所产生的差额)。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而不能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按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不通过本明细科目核算。
(二) “住院收入”一级明细科目
“住院收入”一级明细科目核算医院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该一级明细科目下应当设置“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结算差额”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其中:
“药品收入”二级明细科目下,应设置“西药”、“中成药”、“中草药”等三级明细科目。
“结算差额”二级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同“门诊收入”一级明细科目所属的“结算差额”二级明细科目。
2020 02/13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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