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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不征收增值税的有哪些情况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0 02/11 15:09
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等
2020 02/1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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