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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原则,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不服,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老师,我有点不理解这段话。疑问有两个:1、当事人如果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2、如果不能怎么办,一裁终局,又怎么能出现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情形呢?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0 01/17 17:42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你好,同学。1.不服也只能认,一裁终局,就是说一裁就是最后 的结果了。 就是说你仲裁的履行,你不履行可以去让法院 强制执行。
2020 01/17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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