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公司预付委托的研发公司20%的研发款如何会计处理,加计75%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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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0 01/13 14:31
委托研发情形下,考虑到涉及商业秘密等原因,财税〔2015〕119号规定,除受托方与委托方存在关联关系情况外,委托方加计扣除时不再需要提供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进一步明确,委托方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全额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委托方发生费用的80%计算加计扣除。同时特别强调,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计算税前加计扣除。75%加计扣除
2020 01/13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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