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看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问题。比如这道题:2×16年1月1日,A、B、C三方共同投资设立了甲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A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投资(甲公司作为原材料管理和核算),该批产品的公允价值为5 000 000元。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价款为5 0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00 000元。假定甲公司的实收资本总额为 10 000 000元,A在甲公司享有的份额为35%。A公司的投资额明显高于35%,为什么他愿意接受35%的份额,而不是更高?谢谢老师 。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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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92 | 提问时间:2020 01/09 11:57
这个样子给你讲吧,比方说你现在去投资一个企业,可能只需要花10万就可以获得20%的股份,但是现在人家要求你给50万给二十百分之二十的股,但是你这个投还是不投,你就需要考虑投资的这个更多的钱去拿这么一点股份,未来给你创造的收益能不能够更多?那就可以投。
2020 01/09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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