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是建筑公司,有简易计税项目,如果我简易计税项目的发票在2019.10月开出了,我们简易计税项目存在分包,分包发票在2019.10月以后才取得,实际中会有这种情况吗,如果有2019.10申报简易计税项目后因为没有取得分包发票增值税就无法扣除,而在10月以后取得分包发票,但月没有简易计税项目,申报系统中填入后,可以抵扣当期一般计税项目的税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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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84785032 | 提问时间:2019 12/20 10:59
不可以抵扣一般项目
你们的流程有问题 一般都是先开分包 分包开好了 再开总包 这样总分包差额缴税就没有问题了
2019 12/20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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