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单位之间的借款合同,付给对方的利息,开其他金融服务的利息发票,可以开专票嘛?开过来专票过来可以抵扣嘛?两个单位都是卖木材的贸易公司。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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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8 | 提问时间:2019 12/12 11:14
你好 不能的 ;因为企业之间拆借资金属于贷款服务,取得的利息收入一般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为营改增办法明确规定,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既然接受方不能抵扣,那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毫无意义。
2019 12/12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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