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个人今年4月份补缴去年11月、12月及今年1-3月社保。请问,在计算个税时,是分别在去年11月、12月与今年1-3月分别重新计算个税扣除,还是在今年4月一次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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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9 | 提问时间:2019 11/26 23:00
您好,一般情况下,在今年4月一次扣除就行了。
2019 11/26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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