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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公司股东转了25000到对公账户,又从对公账户转出了24900元给回股东,分录做往来,那么其他应付款就还有100元,可是这100元是不需要在还给股东的,这100元的其他应付款科目应该怎么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吗?
84784987 | 提问时间:2019 11/21 18:12
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请问什么原因100元不需要退回给股东
2019 11/2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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