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快学公司与广志公司签订了一份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双方约定,2018年3月1日,快学公司应按每台124万元的价格向广志公司提供甲产品6台。2017年12月31日甲产品的市场价格为每台150万元。2017年12月31日,快学公司还没有生产该批甲产品,但持有的A材料专门用于生产该批甲产品6台,其成本为288万元,市场销售价格总额为304万元。将A材料加工成甲产品尚需发生加工成本共计460万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2017年12月31日快学公司持有的A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 )万元。
A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08 | 提问时间:2019 11/15 10:45
你好,同学。
124*6-460
是用售价-加工费用。
2019 11/15 11:02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