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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总公司签订的合同,款打到分公司,发票分公司开可以吗?
84785046 | 提问时间:2019 11/13 16:44
糖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
你好,原则上合同方与税票开出方(收据开出方)须一致,也可要求原合同方出具书面《委托收款书》原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一并作为支持文件办理结款。否则存在账务纠纷与外部查账风险,另行提示:税票开具方与收款方必须一致(也就是税票子公司开,款由总公司收,肯定是不可以的,现金收款更不建议)。如果其分公司有同样的经营范围与合同履约能力,直接同其分公司签合同也可以。合同,税票,收款方抬头须一致,这也是会计法要求。
2019 11/13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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