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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生产型出口企业,开发票的汇率,结汇的汇率,不一样的时候这个账务处理是怎么做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19 11/05 17:31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所以您公司如果按照上述情况确定汇率后,出口申报汇率是6.13即是确定的汇率。对于申报汇率和结汇汇率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举例说明: 如果出口100美元是FOB,收汇99美元是正常银行扣费,出口申报汇率是6.13, 结汇汇率6.2,其账务处理: 出口时: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 613元(100美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613元(100美元) 收汇时: 借:银行存款99X6.2=613.8(99美元) 贷: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613元(100美元) 财务费用0.8元
2019 11/05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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