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公司刚成立,是一般纳税人,公司注册资金是120万没有实缴,目前都是法人垫付,法人从朋友那私人借款70万元想作为实收资本,利息一分五厘,用于公司日常运营,由公司每月支付利息10500元,(实际还是由法人垫付)这样的可以吗?可以做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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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4 | 提问时间:2019 11/02 09:27
若做为实收资本,则利息不能税前扣除
若做为借款,没有实缴资本到位,利息也不能税前扣除
2019 11/02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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