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3月,该厂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00万元,销售低档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80万元,将高档化妆品与低档化妆品组成礼盒成套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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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8 | 提问时间:2019 10/29 20:49
同学您好,销售低档化妆品收入不用缴纳消费税,将高档化妆品与低档化妆品组成礼盒成套销售的,适用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该企业应纳消费税税额=(100+50)×15%=22.5(万元)
2019 10/29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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