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收回的存货发生的代扣代缴消费税如果是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此时发生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计入存货成本?请问老师如何抵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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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8 | 提问时间:2019 10/26 23:54
1.对的。
2.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之后,在之后消费品发生销售时,会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应交消费税的借方贷方就进行了抵销,此时也就可以发生抵扣。
2019 10/26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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